根据《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村(农村社区)发展经营性物业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规范村级服务用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委发〔2015〕3号)、《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宁市第七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强村计划”的意见》(海委发〔2018〕3号)文件精神,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需拨付2021年度第七轮强村计划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0235574元(附件1)、2021年度第六轮强村计划贷款贴息补助资金413775.8元(附件2),现将相关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635723(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87292263(财政局农业科)8078271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附件一:2021年度第七轮强村计划贷款贴息明细表.xlsx附件二:2021年度第六轮强村计划贷款贴息审核表.xlsx2022年5月17日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