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船舶建造项目-2号、3号船坞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船舶建造项目-2号、3号船坞工程2.建设性质:改建3.建设单位: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4.建设地点: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5.总投资:310850万元6.建设规模:提档续改建干船坞2座、堆场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二、项目建设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单位: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兴港路315号办公大楼联系人:王佳林电话:0411-62915139传真:/邮政编码:116000E-mail:wangjialinhl@hengli.com2.社会稳定分析编制报告单位信息稳评名称:大连鑫恒盛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12号嘉创大厦1212联系人:李工电话:0411-84898288传真:0411-84898088邮政编码:116085E-mail:461404781@qq.com三、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在满足国家、省、市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对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工作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2.公众参与调查,3.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6.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评估本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4.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当地环境的影响,5.项目建设对个人的生活或工作的影响,五、公示说明本次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