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助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五条“……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的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四)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的规定,现将《便携式自动气象站架设规范》《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服务规范》共计2项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4月19日前填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附件2),反馈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电话:0471-5699814电子信箱:hsbzh01@163.com附件: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20日附件1征求意见稿.zip附件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附件:附件1征求意见稿.zip附件2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文件下载打印关闭收藏收藏成功,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