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静宁县内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五、贷款所需资料个人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个人身份证明及经办银行所需其他资料,小微企业贷款: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经办银行所需其他材料,七、贷款发放合作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提前到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银行进行咨询,县内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合作银行为:1.农商银行县乡各营业网点,2.成纪村镇银行城关支行(城关镇中街站院巷46号),3.邮储银行静宁县支行(城关镇西街红十字医院对面),4.兰州银行静宁支行(城关镇北环中路德美超市对面),还款及时、信誉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人员,通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包括“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乡村医生、村干部、基层就业项目等实现就业的,咨询电话:0933--2596682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2025年静宁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自行下载双面打印,附件:静宁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个人、企业)附件1: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体).附件2:2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企业).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