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山市培育类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实验室建设单位应是在中山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院以及企业等,二、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填写中山市培育类重点实验室认定材料,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以申报人账号在线填写《中山市培育类重点实验室认定信息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推荐,三、申报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校、科研机构提供)等相关佐证材料,(二)拟建设实验室场地面积相关佐证材料,(四)科研团队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佐证材料,(七)其他与实验室建设相关的材料,四、申报时间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3月20日17:30,五、其他事项说明培育类市重点实验室作为市重点实验室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体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