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小城子镇乡约窝堡村范围内集体土地面积1.9344公顷和使用康平监狱国有土地34.6845公顷作为康平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康平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一、用地范围用地范围在康平县小城子镇乡约窝堡村和康平监狱七大队、八大队,二、土地现状小城子镇乡约窝堡村1.9344公顷,康平监狱34.6845公顷,此次用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小城子镇乡约窝堡村和康平监狱为2类区片,区片价格为3.3万元/亩,实际补偿标准为农用地为3.3万元/亩,土地补偿总费用为1805.5888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2、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标准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按照市场价格第三方进行评估,四、安置方式拟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社保)安置,五、拟被征收(使用)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逾期不办理用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六、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小城子镇和康平监狱,特此公告康平县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