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胜利街道刀兰套海村范围内集体土地面积0.7114公顷作为工矿仓储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康平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安置方案,一、用地范围用地范围在康平县胜利街道刀兰套海村,二、土地现状胜利街道刀兰套海村0.7114公顷,其中:耕地0.6565公顷、林地0.0444公顷、农村道路0.0105公顷,三、补偿标准1、依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3]5号)文件规定,此次用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胜利街道刀兰套海村为2类区片,区片价格为3.3万元/亩,实际补偿标准为农用地为3.3万元/亩,土地补偿总费用为35.2143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2、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标准青苗和地上物补偿按照市场价格第三方进行评估,四、安置方式拟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社保)安置,五、拟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逾期不办理用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六、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30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康平县人民政府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