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户办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和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二、丰富对客户外汇市场产品(一)对客户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二)金融机构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三)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为客户办理外币对衍生品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协助客户开展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外币对衍生品业务,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升外汇市场服务水平(一)银行间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需求扩大银行间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币种覆盖范围,四、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具备资格银行可向合作银行提供相应产品资格的人民币对外汇合作衍生品业务服务,符合《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见附件)要求的合作银行可按规定开展合作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合作银行指境内不具备经营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但应提前20日书面告知所在地外汇局分局:1.符合《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要求,仍按照《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办理,可按照实需原则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银行自身项下衍生品交易视同对客衍生品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8〕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