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管委会: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扶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韶府办〔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组织2022年工业园标准厂房奖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一)申报对象:各工业园区内2020年1月1日后建成投入使用的标准厂房投资主体,自建成投入使用之日起1年内入驻企业占用面积超过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0%的,按入驻企业占用面积2元/平方米的标准实施奖励,建成投入使用1年内入驻企业占用面积超过标准厂房建筑面积80%的,按入驻企业占用面积3元/平方米的标准实施奖励,建成投入使用1年内入驻企业占用面积超过标准厂房建筑面积90%的,按入驻企业占用面积4元/平方米的标准实施奖励,2.标准厂房投资企业与园区管委会(或所在地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四)申报受理标准厂房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二)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联合所在地工信局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于5月31日前将推荐项目报送市工信局(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对申报材料审查盖章后直接报送市工信局),(三)奖补资金必须用于标准厂房项目及有关配套设施建设和招商工作,附件1:2022年韶关市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入库(建设补助).docx附件2:2022年韶关市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入库(招商奖励).docx附件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扶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13日(联系人: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