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满12个月,包括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入孵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导师制度、服务流程等,认定时在孵创业团队近一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5家,或近一年获得融资的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低于3家,或近一年获得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低于3家,5.众创空间主要负责人及服务团队须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包括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入孵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导师制度、服务流程等,4.聚焦产业细分领域的在孵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数量不少于8个且占众创空间在孵团队和初创企业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认定时在孵创业团队近一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4家,或近一年获得融资的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低于2家,或近一年获得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低于2家,5.众创空间主要负责人及服务团队须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二、申报材料1.市级众创空间认定信息表(见附件1)2.众创空间简介,须附上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众创空间楼层平面图(应标注在孵企业(团队)与服务场地的位置和面积),不符合专业化众创空间认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