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会同金华市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全市工业控制线划定和调整工作的统筹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工业控制线管理工作,一级控制线内工业用地规模不低于工业控制线内工业用地总规模的80%,2.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和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经金华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查后,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和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报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4.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和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经批准之日起30日内,2.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和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经金华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查后,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和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由县(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县(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和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经批准之日起30日内,一级控制线内工业用地规模不减少、布局更合理,2.调整方案经金华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查同意后,调整方案由各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报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调整方案由县(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县(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与工业控制线专项规划中的一级控制线不一致的详细规划应在一年内完成修改报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应每年对工业控制线管理工作进行整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