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创新支撑交通强省建设为总目标,现将2025年度辽宁省交通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总体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2.申报科技项目已落实研发经费,4.省厅立项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交通运输部、省科技厅、省市场局等部门计划项目立项及有关科技奖励申报,二、重点申报领域1.数字交通领域研究,2.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领域研究,3.交通运输装备与智能制造领域研究,4.交通运输服务领域研究,5.交通安全应急领域研究,6.交通绿色低碳领域研究,7.交通决策支持领域研究,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10日前,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创新处,附件:辽宁省交通科技项目申报书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