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首次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统筹使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六)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我市服务业企业申报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八)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支持我市服务业聚集区运营主体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统筹使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获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运营主体奖励20万元,统筹使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首次获评全省夜间消费集聚区的运营主体奖励20万元,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十)培育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统筹使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获评省级服务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