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口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浦口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浦农发〔2021〕49号)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按照机关内部集中审查方式及流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该文件的公平竞争意见,广大农业企业及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浦口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经济管理科反馈,反馈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一、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二、反馈地址及电子邮箱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邮寄地址: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807室邮编:211800电子邮箱:pknycy@163.com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58886303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13日分享到-微信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