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金规〔2024〕14号)等文件精神,为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在我旗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并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及贴息支持,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除上级财政贴息外,剩余部分由借款人先行垫付,后由旗本级财政给予补贴,(旗财政贴息截止2025年)四、免除反担保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担保贷款,2、由于本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上级下达指标有限,确定的贷款人名单中有不符合放贷条件的,将依次递补,3、咨询电话:0477-7220231乌审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