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人包括下列群体:1.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2.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3.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4.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5.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五)创业省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二、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三)学历相关材料1.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在校学籍信息查询报告,5.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查询报告,(五)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说明(自2022年1月1日起至申报日变更情况及原因说明,联系人:闫艺馨联系电话:0592-2853249(市人社局)0591-87540939(平台技术支持)附件1:申报操作步骤附件2:实地考察需提供材料清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5年2月20日附件1:申报操作步骤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就业网”(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附件2:实地考察需提供材料清单1.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申报人登录申报平台打印,(4)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在校学籍信息查询报告,(5)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查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