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98号)、《关于印发〈苏州市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人保职〔2021〕1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高质量就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张政办〔2021〕94号)等文件精神,围绕本市重点打造的“442”高端产业集群,大规模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市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产生了2022年度张家港市项目制培训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项目制培训程序、培训方式和执行政策依据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人保职〔2021〕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培训清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项目制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发布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要求适时动态调整并发布,附件:1.张家港市项目制培训推荐工种目录2.关于印发《苏州市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人保职〔2021〕12号)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张家港市项目制培训推荐工种目录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市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人保职〔2021〕12号)苏人保职〔2021〕12号附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