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散装水泥、混凝土、砂浆企业: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瓯委改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瓯海区散装水泥推广奖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瓯海区内符合产能规划要求并2021年度有新增设备的散装水泥、混凝土、砂浆企业,二、申报时间2022年5月16日-6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三、申报流程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并提交《瓯海区散装水泥企业新增设备补助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购置增值税发票、设备合格证书、设备投入使用照片,区发改局按照审核程序,审核合格后下达补助,四、联系方式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5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