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王美玲等4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王美玲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865济南市莱芜区香满堂快餐店(个体工商户)2杨学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451X莱芜市莱城区正善堂理疗店3许瑞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57济南鸿蕙源装饰有限公司4刘程退役军人371203********3712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鑫程运输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公示日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