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序推进我国万兆光网试点应用,现组织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工作,开展万兆光网试点,有序引导万兆光网从技术试点逐步走向部署应用,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基于万兆光网的大容量工业PON技术和工业光网技术在车间、生产线初步应用,具备支撑万兆光网接入能力,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申请开展万兆光网试点,择优形成本区域万兆光网试点名单,各地通信管理局于2025年8月底前将本区域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发布完成“万兆小区”、“万兆工厂”、“万兆园区”试点名单及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做好本地区万兆光网试点工作,推进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技术、标准等问题,支持推进万兆光网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