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刘芳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受理部门: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风控稽核科,受理电话:0833-2116409,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附件:2025年第三批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2日2025年第三批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补缴时段工作单位名称补缴类型补缴起始时间补缴截止时间补缴合计月数1刘芳女51110219740325****原乐山市校办企业公司工龄补缴1994.091995.12162姜飞男51111219650107****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主动整改1998.011998.0883刘芳女51110219740325****原乐山市校办企业公司单位主动整改1996.012000.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