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部署,现将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预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企业若对信用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人:刘晓婷,联系电话:0411-82779913,邮箱:dlst_jcc@163.com,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1号大连市生态环境局202室,邮政编码:116001,附件:2021年度企业环境预评价结果明细表.xls大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