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精神,现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承担油菜试验示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工作,指导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承担油菜试验示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于2025年1月13日前填报申报表(附件)至市农业农村局,一、目标任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支持一批承担油菜试验示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二、资金补助项目资金主要支持承担油菜试验示范1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已申报2025年油菜高产示范片的主体不能再申报,三、项目验收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油菜试验示范)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的作物进行测产,测产验收通过后,及时下拨项目资金到相关经营主体,联系电话:18759345591、18859385688)附件: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油菜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福鼎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9日附件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油菜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年月日项目申报主体名称法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申报项目建设地点经营规模项目实施面积(亩)经营类型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简要描述申报主体承诺本人(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准确、真实,签名盖章:油菜试验示范所在村初审推荐意见审核人:公章油菜试验示范所在镇政府推荐意见审核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