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征集工作,(二)规模以上企业应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科技型企业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此次专项资金以培育科技创新能力强、有实力的企业为主,主要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区外创新能力强的企业联合建设创新平台,专项资金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采取支持建设创新平台、支持开展重大项目研发等方式进行,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建设创新平台,主要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过程中的科研仪器和设备购买、发明专利购买、科技成果引进、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研发等,申请创新平台的企业应具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支持的重大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三、申请材料1.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请书和经费预算编制书(附件1),四、申请程序(一)申报培育企业向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五、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度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