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文件精神,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现将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宜昌常丰港机制造有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宜都市咿呀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湖北兴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天宜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宜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16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717-4832816,0717-4822010,附:2024年宜都市第四批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