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发【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初审通过的第一批14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联系电话:0319—7832833传真:0319—7832833邮编:054500单位地址:平乡县文明路226号附:稳岗返还明细表.xlsx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