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步伐,深入推进示范行动,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实施,严格按照《江西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赣农规字〔2020〕5号)中的标准执行申报工作,2024年4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彭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各乡(场、区)镇精心做好辖区内市级示范社的申报工作,经各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自愿申报,各乡(场、区)镇推荐上报,县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意推荐彭泽县江中原生态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等12家农民合作社申报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对推荐结果进行监督,对其有异议的,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彭泽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静林,联系电话:0792-5667400附件:2024年彭泽县拟推荐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名单彭泽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