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下达我市2025年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用于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核实和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根据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特制定云浮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安排方案如下:一、补贴对象在我市范围内建成投运、验收合格并于2023年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的公共(含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要求,二、补贴条件(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应于2023年度取得“粤易充”平台接入证明,充电基础设施接入证明显示接入省级平台时间为2022年但盖章时间为2023年的,计入2022年云浮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充电基础设施需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四)申报本轮奖补资金的充电基础设施在此前从未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四)申报本轮奖补资金的充电基础设施在此前从未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承诺书,五、申报流程(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将有关申报材料提交至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三)市发展改革局完成审核后形成《云浮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