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第三批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资格名单公示如下:1、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办事处成鑫摩托车经销处2、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交流岛办事处广斌摩托车修理部3、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办事处鸿旭电动车经销店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办事处项师傅电动自行车经销处5、大连京迪电动车辆有限公司6、瓦房店德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7、瓦房店恒聚隆电动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普兰店区春华电动车专卖行9、金普新区金座大厦优顺电动车行10、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阳阳爱源车行11、雅迪科技集团销售有限公司12、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鸿福瑞摩托车配件商店13、普兰店区雅迪电动车零售店14、普兰店区宏达电动车商行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大连市商务局反馈,联系人:宁颖华联系电话:83686836,大连市商务局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