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制定了《湖南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横向科研项目备案工作操作指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2月18日湖南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横向科研项目备案工作操作指引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4〕21号)要求,第二条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本指引所称归口管理单位承担省属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科研管理职能,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承担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确认,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项目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模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技术合同),申请备案(含预登记)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应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由承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管理使用,通过省科技厅备案后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省科技厅备案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湖南省科技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横向科研项目备案管理模块,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湖南省科技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横向科研项目备案管理模块,备案材料由承担单位、归口管理单位上传,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条省科技厅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第十三条本指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