笏石镇等单位:为开展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批复秀屿区2022年区本级支出预算的函》(莆秀财预〔2022〕1号)文件,现从秀屿区委文明办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预算中安排创城补助资金40万元,款列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从2022年“年初预留”中安排创城补助基金120万,款列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请各镇、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并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附件:各镇、区直相关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补助经费安排方案各镇、区直相关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补助经费安排方案单位补助资金(万元)支出科目笏石镇(其中笏石居委会2万)15款列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东庄镇10区委文明办15东峤镇10款列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埭头镇10平海镇10南日镇5月塘镇10区城管执法局15区交警大队15区环卫处15区住建局10区文体旅游局10莆田火车站广场管理处5区农贸市场服务中心5合计160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文明办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