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告》主要内容解读(一)《公告》优化调整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规定,答:《公告》对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规定进行了两方面的优化调整:一是要求税务部门及时完成管理类别评定工作,不受《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有关“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二)《公告》优化便捷了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公告》精简优化了3个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的报送资料:一是在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环节,(五)《公告》取消了多项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申请事项所需的报送资料,答:《公告》取消了4个出口退(免)税证明事项开具申请所需的报送资料:一是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申请环节,税务部门将为企业免费提供多项出口退(免)税提醒服务内容,税务部门设置了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已办结出口退(免)税等多项提醒服务内容,由于提醒服务内容仅是帮助企业了解出口退(免)税有关情况的参考信息,税务部门为企业先行审核办理退(免)税,既包括企业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九)《公告》优化调整了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和使用方式,答:主要是优化调整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免)税证明的开具和使用方式,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及退(免)税申报等事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