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科技局、科协,扩权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强我省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技创新普及和传播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就开展四川省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省级科普基地的主体应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并符合《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已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中“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二、申报要求1.省级主管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分别负责推荐本部门、本地区相关单位申报,中央在川单位直接申报,成都市科技局推荐本地区申报单位不超过7家,其它各市(州)科技局推荐本地区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2.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须填写《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见附表,可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上下载),申报材料和附件佐证材料请自行留底,概不退还,3.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