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_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和《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2024]9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4年9月24日确定实施做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社)主体16家、壮大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优质场)主体20家、扶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主体30家、支持创新发展主体2家,经以上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2月3日至12月6日组织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等方式对以上企业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具体情况附后)二、公示时间等有关事项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地址:德化县宝美街8号,德化县农业农村局电话:23522475电子邮箱:zhaql2286@163.com德化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