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文件精神,我市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减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型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今年稳岗返还继续推行“免申即享”方案,参保企业无需申报,由市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提取数据比对核查,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现将拟发放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联系电话:32586173258216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3日附件:2024年度监利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拟发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