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科技)局、市工业园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经费补助、项目及经费安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这批项目共30项,项目总投资1302.4万元,市财政补助从2024年度市财政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预算中列支,项目安排的科技经费,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来宾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来科字〔2009〕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3号)规定范围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实行合同制度管理,请项目单位接此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合同填报及纸质项目合同签订工作,视作撤销项目处理,项目完成后,我局将按计划及合同要求的指标对项目进行验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相关业务科室: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0772-4275216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0772-4278369农业农村科技科:0772-4228253社会发展与科技监督科:0772-4228363来宾市科技开发中心:0772-4298182附件:2023年来宾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表来宾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23日(主动公开)文件下载:附件:2023年来宾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表.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