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3〕12号)要求和工作部署,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29.64万元,在我局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前期数据资料统计的基础上,按照每艘渡船获得总补助金额=客位×实际营运月数×每客位每月补助金额,其中:每客位每月补助金额=自治区下达给来宾市补助资金总额/来宾市(每艘船舶客位×实际营运月数)的总和,初步确定每艘渡船的补贴资金分配金额,请你局进一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渡船(及渡船实际经营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附件: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20231227)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2022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20231227).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