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3〕6号)、《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惠安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惠安县2023年度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工信商〔2024〕83号)等文件精神,经部门联合审查,共有1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具体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有关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林小芸联系电话:87372382附件:2023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奖励专项资金兑现名单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