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贵局送交的关于“安远路899弄改扩建项目”(东至:泰州路,西至:华纺小区,南至:上海极享怡如静安幼儿园,北至:安远路)的方案设计文本收悉,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现提出环卫配套意见如下:一、项目内应设置配套垃圾房一处,(二)面积不小于23.6平方米,湿垃圾箱房面积10.5平方米,干垃圾箱房面积13.1平方米,(四)垃圾房门前做铸铁盖板流水槽,内部设置照明(防水防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中,(五)划分出分类收集区域,设置明显标识,二、项目内应在地面一层预留不小于30平方米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分类堆放场所,三、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收集处置,配置符合标准的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收集容器,四、垃圾箱房投入使用前报我局环卫管理科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