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壤塘县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壤塘县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壤塘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壤塘县人民政府2024年7月29日壤塘县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我县“脱贫有政策、返贫有保障”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体系,第二条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益性、救助性专项资金,第三条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四条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主要为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和其他合规资金及资金收益,第五条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的募资规模不低于300万元,汇款时注明资金用途为“用于壤塘县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第三章补助对象及标准第七条补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壤塘县脱贫户、监测户(注:必须是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人员),不纳入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救助范围,第四章补助程序及时间第十条补助程序申领补助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审定-红十字会拨付发放”的程序运行,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填报《壤塘县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申请表》,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县红十字会、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对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理,第二十条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原《壤塘县防返贫防致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壤府办函〔2023〕5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