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连片池塘改造项目(含美丽渔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省连片池塘改造要求》和《海南省示范性美丽渔场建设要求》共3个文件,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2024年6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连片池塘改造项目(含美丽渔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海南渔业高质量发展,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连片池塘改造项目(含美丽渔场)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第六条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各市县农业农村局,村委会、居委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实施方案,养殖主体及其联合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实施方案,市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渔业工程、水产养殖、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改造面积、建设时间、拟申报奖补金额等内容,省农业农村厅聘请渔业工程、水产养殖、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省农业农村厅或市县农业农村局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拨付,需实施主体提交资金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主体为自然人的,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开展养殖尾水处理施工或纳入当地统一建设养殖尾水集中处理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开展养殖尾水处理施工或纳入当地统一建设养殖尾水集中处理的证明材料,第五章职责分工第十八条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奖补资金政策宣传、组织项目申报、初审、项目资金的拨付及日常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