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全市2024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工作,联系电话:0427-2680598(运行科)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10日附件12024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政策方案(征求意见稿)一、奖励内容1.对四季度工业用电量增量超上年同期0.05亿千瓦时(不含0.05亿千瓦时)至0.1亿千瓦时的规上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对四季度工业用电量增量超上年同期0.1亿千瓦时(不含0.1亿千瓦时)至0.15亿千瓦时的规上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对四季度工业用电量增量超上年同期0.15亿千瓦时(不含0.15亿千瓦时)至0.2亿千瓦时的规上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四季度工业用电量增量超上年同期0.2亿千瓦时(不含0.2亿千瓦时)至0.25亿千瓦时的规上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对四季度工业用电量增量超上年同期0.25亿千瓦时(不含0.25亿千瓦时)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奖励2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企业设立后当年产值的0.2%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3.做好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