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78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支出分别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和“2130148—渔业发展”(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1),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海南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5〕30号)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本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请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填报《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汇总,并在预算执行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请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形成的全省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报送我厅,附件: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一批)分配表附件2: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2024年11月29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