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江北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制培训,根据《关于2021年组织实施项目制培训的通知》(宁人社〔2021〕91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制培训相关内容通知如下:一、项目制培训申报主体江北新区项目制培训申报企业类型包含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新区主导产业企业,二、项目制培训对象符合要求的企业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本企业职工和新录用员工开展培训,三、项目制培训内容(一)生产型企业的项目制培训项目,应符合企业发展和技术革新需求,能促进新区产业技术发展和企业技能型人才综合培养,(二)研发型企业项目制培训项目,项目制培训补贴采用“专家核价,立项核定补贴额度以南京市当年项目清单对应类别补贴标准为基数,五、项目制培训申报和验收项目申报单位应该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南京市项目制培训申报表》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交至江北新区七里桥北路6号2号楼422室,由江北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项目培训实施单位应提交《南京市项目制培训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申报受理单位,由申报受理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估,六、工作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立项、验收等要求推进项目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