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企业甲想申请第八条政策“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对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和区级经济贡献增长率达到2000万元和20%、5亿元和15%、10亿元和10%,分别参照其当年实现的区级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长部分的40%、50%、60%给予奖励”,但注册不满2年,答:该项政策中的比对时间需为完整的12个月,问题2:企业甲想申请第八条政策“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对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和区级经济贡献增长率达到2000万元和20%、5亿元和15%、10亿元和10%,分别参照其当年实现的区级经济贡献较上年增长部分的40%、50%、60%给予奖励”,答:该项政策是对“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的奖励,企业在申报该项政策时申请比对的年度应达到政策中的规模,区级经济贡献增长率符合政策文件要求,问题3:企业符合“名单类”政策,省、市认定(奖励)名单公布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所获得省、市对应奖励认定的时间需在2021年11月1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