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绩效评价主要是对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投入产出效益情况以及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区域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申报项目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技术工艺水平、投资总额、资金产生效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二、绩效评价程序绩效评价主要按照专题培训、项目单位自评、现场评价、形成报告、交付成果程序进行,(二)项目单位自评(4月15日前完成),一是评价工作组在现场评价前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准备、组织现场评价相关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在现场评价前须做好项目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二是评价机构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佐证材料进行分析、核实,并根据绩效评价材料、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实施方案、支持资金到位情况、有关合同等对项目完成、项目运行、投入产出效益等情况进行现场核验,三是评价工作组对资料缺漏补充、现场评价考核、项目绩效管理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配合现场核查,结合评价对象的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投入产出效益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二)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评价机构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填报材料,(三)各盟市工信部门确定1名牵头联系人、各专项分别确定1名联系人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指定1-2名熟悉项目的人员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祁晓婷14747352208513560306@qq.com企业工匠人才奖励企业创新专项能力建设质量标杆技术创新产业化成果附件:1.各盟市资金安排项目名单(略)2.绩效评价指标表(模板)3.自评报告模板4.佐证材料清单5.满意度调查问卷模板6.联系人回执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