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盐农发〔2021〕34号)文件精神,经合作社法人自主申报,镇(区)择优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拟推荐16家农民合作社申报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1、响水县双盈农机专业合作社2、响水县金来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3、响水县万双农机专业合作社4、响水县延河农机专业合作社5、响水县康达农机专业合作社6、响水县康庄大稻粮食专业合作社7、响水县好味稻种植专业合作社8、响水县龙马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9、响水县程鹏农机专业合作社10、响水县二永农机专业合作社11、响水县配法农机专业合作社12、响水忠用生猪饲料专业合作社13、响水县广民农机专业合作社14、响水县鑫民薯业专业合作社15、响水县新海农机专业合作社16、响水县富祥农机专业合作社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5日联系电话:19816454360公示期内,各单位及个人均可对拟推荐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电话,响水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