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在《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3〕386号)基础上,为进一步发挥政策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调整补充申报内容(一)修改五项申报指南,按照本次印发为准,(二)补充新增七项申报指南,7.生物医药产业化项目资金(以上三项联系人:消费品工业处刘俊廷,(三)删除一项申报指南,删除食盐追溯体系建设申报指南,(四)补充兑现自治区出台的其他政策,不再另行通知(联系人:有关处室),二、其他事宜(一)除调整补充申报内容外,其他内容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3〕386号)进行申报,(二)本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24年3月8日,各盟市工信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及时补充上报,(三)各盟市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