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要求,现对拟拨资金进行公示,根据文件规定,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止,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现行三河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补贴标准为其为公岗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益性岗位安置类型为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示人员(单位)不符合文件要求的,请向我们反映,受理意见部门:三河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文联系电话:321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