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京财会〔2021〕1374号)要求,北京市组织开展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培训班,培养一批高层次会计人才,二、培养对象及申报条件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才,参加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人员不再重复参加,(二)申报我市高端会计人才,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第四期)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北京市财政局协同培养基地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帮助学员尽快提升履行会计管理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全面培养和提升入选人才的综合素质,引导入选人才在集中培养结束后,六、经费保障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包括选拔经费和培养经费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第四期)个人申请表》需下载后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二)联系方式市财政局会计处:010-55592327技术支持电话:010-62056922附件: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第四期)个人申请表北京市财政局2024年10月15日。